西藏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登记事项
西藏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登记事项
名称:西藏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城投大厦B座11楼
宗旨:
本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西藏自治区政策法规为原则,以服务、维权、自律和协调为基本职能,发挥协会连结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主管部门、通信企业和消费者服务,推进我区通信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
(一)对通信企业的发展、改革、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和通信企业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营战略、法律法规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交流通信企业改革与管理的经验,为通信企业探索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推广管理创新成果、开展咨询服务,促进通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组织推动通信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和贯彻IS09000标准活动。收集和反馈通信企业的质量、服务信息,开展用户对通信服务质量测评活动,为企业提高通信质量提供咨询服务;
(四)根据企业的需要,组织开展管理培训和新技术、新业务培训,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服务;
(五)及时了解国内外通信企业管理发展动向和技术进步趋势,组织通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和企业管理研讨活动,举办展览、展示会,为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六)开展树品牌和塑造企业形象活动,推动通信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
(七)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求得共识,并及时向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提出技术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指导、监督、协调通信企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通信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根据工信部和中国通信企协的要求,组织推荐管理创新的先进企业(单位)和优秀管理工作者,开展寻找“最美通信人”,并进行表彰活动;
(十)编辑出版有关通信企业管理的资料、信息,加强信息交流;
(十一)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协会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十二)承担政府和会员单位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活动地域:西藏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彭坤
活动资金: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依法开办经济实体的利润;
(七)其他合法收入。
业务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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